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鄰居奶奶送來幾顆超小迷你芒果:麥看伊走細粒、皮走歹,嘛係蓋豪呷。
它的皮,真的很醜,醜到看不起它。
它到底有多小?這麼小一顆,從來沒看過,而且一定要用手指甲從蒂的地方撥皮(我殺芒果也是從這個地方下刀耶)更正:從蒂的反方向撥皮才對,小到用手指甲撥皮就可以吃,完全不需動刀。
幫四顆超級迷你小芒果脫衣服,全部脫完,衣服才這麼多,噗。
看似縮小版的芒果,在碗盆裡滾呀滾~~~
它,只有湯匙大,就比姆指姑娘大一點,哈。
它的籽沒有特別薄,所以果肉不多。
全部吃完後,對芒果控的我,一點都不能滿足。
湯匙大的小芒果只是嚐鮮,沒有正常版的芒果來得又酸又甜、噴汁多肉,我愛愛文。
【彩色鉛筆原稿】依舊一天一顆芒果,吃到皮膚開始癢癢照吃不誤!哼,我要任性地吃完芒果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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